晚餐吃飯時,遇到了一個場景。店員將菜送上來時,一位男士說,"我點的是麵,不是飯"。店員確定單子後很不好意思地說,"既然已經盛了,這碗請你吃"。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那位男士收下飯,回答"那麵不要了,我吃不下"。
這家餐廳,麵是45元,飯是25元。如果按照一般邏輯,食物的利潤是一半來算的話,原本多請那位男士吃飯,餐廳還是可以有45-(45+25)/2,也就是10元的利潤。結果那位男士把麵退掉,對餐廳來說,成本是25/2,也就是虧12.5元。一賺一賠,其實差距不小。而對那位男士來說,沒有吃到喜歡的麵,也有點可惜,算是雙輸的局面。
我邊吃邊想,下次,店員會不會避免這種狀況,寧願把飯拿去倒掉,也不願意請客人免費吃? 如此一來,雖然餐廳有錢賺、客人吃得開心,卻浪費了食物,輸了良知。難道沒有開心又賺錢的方法嗎? 如果客人願意把餐點改為飯、付飯的錢,雖然餐廳有錢賺,客人卻得為了店員的錯誤買單,沒辦法吃得很開心,好像也不合理。
在我快吃完的時候,想到了一個方法。如果那位男士請店員把飯打包起來,會不會比較好? 店家多花了一副餐具,但是一樣能收到麵的錢;男士也可以吃到想吃的麵,應該是雙贏吧。雖然想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不過下次如果自己遇到,就可以有不一樣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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