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醫療觀念一直是希望能戰勝死亡,但醫護人員的天職應該是盡力去緩解病人的痛苦。" - 紀錄片在那之前我愛你。
或許是東方人對於死亡的忌諱,造成了對保險、遺囑、甚至安寧療護都逼之唯恐不及。但是看到紀錄片中,意識清楚的病患居然到死前都不知道自己死於肝癌,只因為家屬不想讓他知道而騙他只是肝發炎,不免覺得難過。難道,病患沒有權利知道自己的病情嗎。當然,有些話不一定要等到臨終才能說,但難保有些事情、有些話,患者在確認來日無多時才特別想做、願意說,為什麼家屬要剝奪他選擇的權利。而且,這樣的家屬還不少呢。
片中另一位醫生說到,在加護病房中,延續生命其實不困難,只是,消耗這些資源,值不值得。我在想,如果只是延續生命,等待奇蹟,這樣的醫藥、人力資源肯定是很可觀的。如果是我,即使我的親屬負擔得起,我也會希望能把這些資源,拿來讓其他生命有機會過得更燦爛(一千元能救一眼,兩千五可以吃一個月營養午餐,還有一群沒錢上學的台灣小孩),而不是拿來守著風中殘燭啊。
如果,這一切的出發點是因為親屬的愛與不捨。我想,當我愛這個人的時候,即使不能讓他帶著微笑離開,我也不願意看到他被各種搶救折磨的痛苦樣子。
這篇新聞提到: "根據調查,約有7成癌末病患在臨終時不願接受插管、電擊過度急救,但到今年5月底止,事先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的民眾僅4萬多人,且許多人雖然簽署了意願書,卻未必隨身攜帶,因此有些人可能來不及表達,而接受了不必要的醫療"。關心這個議題的人,就一起持續關注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吧。
有些屬性的生病人無法接受自己的病情會反比原預估的還早離開!因他沒有愛就都空掉了!所以是剝奪權益也沒絕對!如病人也稍年長了,粉多家屬更不會說因為老人家已為病痛難還過為在數日子的更難受!最痛的人都是送走的人非走的那個人!人走了都會回歸原貌連整型過的都一樣!所以知不知道病情也不重要了!我想是他走的那一刻的心是~~
回覆刪除人只剩的時間是用分 秒來算的!最後還有資源用在我親屬身上!就只是我能幫他最後的一件事!對於是最愛的人一分一秒都要珍惜,真的守護風中殘燭,只要有呼吸聲都可感覺還在身邊!愛與不捨就是人性。
對的!如真的認真想過簽了同意書那就是最後的心願;幫他一起完成吧!
如果有天醫療進步到怎樣的絕症都能靠機器多撐二三十年,有家屬也負擔得起這樣的費用,那真的被困在床上有意識卻不能自由活動的病人,不是很可憐嗎...我覺得,病人的尊嚴、無痛應該比家屬的不捨重要耶,不然也不會那麼多人對病患用到"解脫"這個字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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