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2010

在那之前我愛你

"台灣的醫療觀念一直是希望能戰勝死亡,但醫護人員的天職應該是盡力去緩解病人的痛苦。" - 紀錄片在那之前我愛你



或許是東方人對於死亡的忌諱,造成了對保險、遺囑、甚至安寧療護都逼之唯恐不及。但是看到紀錄片中,意識清楚的病患居然到死前都不知道自己死於肝癌,只因為家屬不想讓他知道而騙他只是肝發炎,不免覺得難過。難道,病患沒有權利知道自己的病情嗎。當然,有些話不一定要等到臨終才能說,但難保有些事情、有些話,患者在確認來日無多時才特別想做、願意說,為什麼家屬要剝奪他選擇的權利。而且,這樣的家屬還不少呢。

片中另一位醫生說到,在加護病房中,延續生命其實不困難,只是,消耗這些資源,值不值得。我在想,如果只是延續生命,等待奇蹟,這樣的醫藥、人力資源肯定是很可觀的。如果是我,即使我的親屬負擔得起,我也會希望能把這些資源,拿來讓其他生命有機會過得更燦爛(一千元能救一眼兩千五可以吃一個月營養午餐還有一群沒錢上學的台灣小孩),而不是拿來守著風中殘燭啊。

如果,這一切的出發點是因為親屬的愛與不捨。我想,當我愛這個人的時候,即使不能讓他帶著微笑離開,我也不願意看到他被各種搶救折磨的痛苦樣子。

這篇新聞提到: "根據調查,約有7成癌末病患在臨終時不願接受插管、電擊過度急救,但到今年5月底止,事先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的民眾僅4萬多人,且許多人雖然簽署了意願書,卻未必隨身攜帶,因此有些人可能來不及表達,而接受了不必要的醫療"。關心這個議題的人,就一起持續關注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吧

2 則留言:

  1. 有些屬性的生病人無法接受自己的病情會反比原預估的還早離開!因他沒有愛就都空掉了!所以是剝奪權益也沒絕對!如病人也稍年長了,粉多家屬更不會說因為老人家已為病痛難還過為在數日子的更難受!最痛的人都是送走的人非走的那個人!人走了都會回歸原貌連整型過的都一樣!所以知不知道病情也不重要了!我想是他走的那一刻的心是~~

    人只剩的時間是用分 秒來算的!最後還有資源用在我親屬身上!就只是我能幫他最後的一件事!對於是最愛的人一分一秒都要珍惜,真的守護風中殘燭,只要有呼吸聲都可感覺還在身邊!愛與不捨就是人性。

    對的!如真的認真想過簽了同意書那就是最後的心願;幫他一起完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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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有天醫療進步到怎樣的絕症都能靠機器多撐二三十年,有家屬也負擔得起這樣的費用,那真的被困在床上有意識卻不能自由活動的病人,不是很可憐嗎...我覺得,病人的尊嚴、無痛應該比家屬的不捨重要耶,不然也不會那麼多人對病患用到"解脫"這個字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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