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出國一次將近20個月, 手上的三張信用卡中, 一張會在四個月內到期, 一張會在一年後到期, 也就是說, 最後八個月, 可能只有一張信用卡可以用.
本來以為, 可以告知銀行這件事情, 提早換發新卡. 打去銀行才知道, 原來信用卡換新不是想換就換的. 其中一家規定要在到期前六個月內才能換發, 另外一家則是規定三個月內. 問他們怎麼辦, 他們也只能回答"收到新卡後再請家人郵寄".
就算銀行每次renew新卡需要重新審核持卡人信用, 應該也是有點彈性的吧. Renew卡片的成本, 應該是比核辦新卡來得低才是. 我實在想不通, 時間到了"自動寄發新卡"跟"提前要求換發新卡"的差別在哪裡, "提早一年要求換發新卡"跟"提早三個月要求換發新卡"的差別又在哪裡.
如果是擔心有人卡片壞掉而冒用名目要求換發, 這也是經營成本的一小項(何況這個持卡人有沒有做過這種事情, 都有紀錄可查啊).
如果是擔心持卡人跑出國不還錢, 即使有效期限只剩三個月, 一樣可以在三個月內刷到"緊繃"啊. 更何況, 這樣層層把關下, 還不是讓六百多人搬走了二十億?
銀行現在一方面嚴格授信, 緊縮發卡量, 另一方面卻用這些怪規定把既有持卡人讓給別家銀行, 這樣子的話, 要不要乾脆宣布退出信用卡市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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