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打工, 不代表有能力或有機會打工...
經過一個禮拜的等待, 以及AUD60的代價, 終於拿到"可以打工的學生簽證"了. 澳洲的Full time學生, 每週可以有最多20小時的工作時間. 但是所有的學生簽證預設值都是"No Work", 必須經過移民局的轉換, 才能變成可以打工的簽證. 官方說法是說, 因為過去有很多"申請學生簽證卻不唸書, 跑來搶飯碗"的案例, 所以現在規定, 要等正式開學, 確定你有上學後, 才能准許你打工. 但是我想, 賺那AUD60也是目的之一吧...
不過看著成堆的洋文書, 以及平常跟澳洲人雞同鴨講的經驗, 可以打工不代表有能力打工啊...Orz
不知道為什麼, 這裡的人(不管澳洲人或已移民的亞洲人)常常會把在這裡唸書的國際學生定位為"畢業後就要在這裡工作". 一聽到我念IT後, 第一個反應通常都是"IT在這裡不好找工作啊". 問題是, 我沒打算在這裡工作啊...況且, 以現在的澳洲工作機會來說, 只要"每週有兩小時的薪水收入, 就算你有工作"的話, 也很難找到可以溫飽的工作吧.
申請了一個打工簽證, 還不知道可以做什麼用. 不過倒是學了一招, 台灣政府應該學學澳洲的就業人口算法. 這樣一來, 就不用搞什麼失業率保4了, 可以直接降到1了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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