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2006

聖稜的星光

昨天晚上, 看了第一集的聖稜的星光.

其實知道廣告打很兇, 也知道這是個"偶像劇", 但是受到許多blogger的影響, 也跟著想看一下(也因此深深覺得, blog行銷看似對某個族群來說, 已經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了).

從第一集的故事看來, 這齣戲主要說的是某愛山的年輕人在雪霸國家公園失蹤後, 其母親, 管理處人員, 以及山, 的一些互動與故事. 也讓我想到了一本我很喜歡的書, 阿拉斯加之死. 劇中林母說到, "做父母的, 總是會用自己認為對的方式去愛孩子". 其實整個社會與朋友也是, 大家都習慣於用自己的價值觀去看別人的喜好"值不值得", "奇不奇怪". 我想, 會這麼說的原因, 是因為說話的人還沒找到一個願意讓他義無反顧奉獻的價值吧. 失蹤的青年, 不是不愛父母, 只是他更愛山, 山對他的呼喚, 勝過了一切.

但是, 這種浪漫是建築在極度任性的自私上面的. 兩個主角事發年齡都在二十來歲. 想想父母的感受. 在付出時間, 金錢與心血養育二十年後, 開始追逐自己想要的, 毫無回饋地就離開了社會. 走前, 還浪費了許多搜救的社會資源, 留下焦急傷心的父母. 話說回來, 如果要那麼公平, 父母需要照顧的年齡, 大概也是六七十歲以後. 如果真的要回饋父母二十年的養育之情, 我們必須要等自己四五十歲後, 才能做出這些事情. 在那個年紀, 無論是雪霸或是阿拉斯加, 都和二十歲眼中, 腳下, 有所不同了吧.

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 是不值得鼓勵, 卻令人心生嚮往的. 會不會做, 就要看一個人的道德良心了. 說得極端點, 和持槍搶銀行, 不知道有什麼不同? 動機一樣是為了自己的私心, 如果一切順利都不會傷人, 消耗的一樣是錢(一個是搜救的社會資源, 一個是保險公司的錢), 承擔的是被警察或是大自然抓走的風險, 留下的一樣是孤獨終老的年邁父母. 差別只在有沒有違法吧? 但是保守地看, 什麼是沒有風險? 如果為了安全而將所有有危險性的活動(登山, 攀岩, 潛水, 遊艇...)全面禁止, 我們的生活又剩下什麼?

現在說好不好看還太早, 但是第一集給我的印象很不錯, 至少是一個想像空間, 還有雪霸的風光明媚. 劇組願意投入那麼多心血時間(與其他偶像劇相較)在這種環境拍出這樣的片子, 值得我們用收視率鼓勵一下.

每週日晚上21:30的華視頻道, 11集"聖稜的星光"等你觀賞.

2 則留言:

  1. 沒想到你會看這片子? 走一趟聖稜線是每位有在登山的人的夢想, 我也很想去走一趟, 但我爸不准, 說是太危險, 事實上也真的是很危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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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哈, 那你找那個"年輕人, 我待在山上的時間比你還多"的那個大叔帶隊好了. :p

    是說, 就是那麼難跟危險, 才足以稱之登山者的夢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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