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2005

Media

We the media, 是我閱讀的幾個blog中, 最近最熱門的一本書(摩托車最近熱門的是電影, 不是書 :p).

因為中文版要出未出, 所以我也還在慢慢等, 也樂得省下看原文書的時間. 不過從網站及書名上看到的是, 這是本在討論 網路時代, 草根新聞記者掌握住了發球權這件事與現象.

這件事, 本來只是種感覺. 但是到了最近的劈腿事件, 我才開始有些想法. 先看看別人的想法: 阿孝札記: 劈腿事件與劈腿媒體.

由於時間分配的關係, 我大概從過年後就已經幾乎沒有看電視及網路的新聞, 但是閱讀blog則是從未間斷. 所以, 劈腿事件我是到了上到中時頭條後, 才從某一個blog看到(我已經忘了是哪個). 中間過程一直沒有去了解, 直到今天, 才又從更多其他blog上看到, 原來整件事情, 根本是場鬧劇, 而不是悲劇或愛情連續劇.

相對於阿孝老師的義憤填膺, 我個人倒是沒那麼奮慨. 畢竟現在新聞媒體的惡性競爭已經到了一種嚴重的程度. 記者搶快, 搶獨家, 拼辛辣已經是演藝版/社會版的必要之惡. 但是相較於媒體的激情, blogger顯得冷靜客觀多了. 至少就劈腿事件或林志玲事件來說, 眾blogger已經幫我篩選掉許多我不需要知道的事件, 只留下了事件背後的深度想法. 而這樣冷靜的blogger, 同時又能在重大事件時, 迅速串聯成一個訊息網路. 當然, blog中也不乏許多不需要的資訊需要篩選, 但是相較之下, 把同樣的時間花在篩選blog, 似乎比篩選新聞來得有效率多了.

想想原因, 其實不少:
1) blogger是為了爽而寫, 為了想寫而寫, 不是為了迎合眾人(或編輯)口味而寫.
2) 正因為是為了爽而寫, 寫的東西必定是自己有感而發的重要議題(至少對作者本人而言如此), 也會替這篇文章加值.
3) 當blogger成長到了一個程度, 作者也必須對朋友及網友負責. 同樣的文章, 在傳統媒體中代表的是媒體本身, 寫得好壞, 鮮少人會怪罪於作者; 到了blog中, 是投射到blogger本人, 作者對於本身的發言, 就必須特別的謹慎小心.
4) 記者, 是一個採訪與撰稿的專家, 但是相較於來自不同領域的專家, 記者就不可能寫出太有深度的文章了.
5) blog的互動性, 也讓文章不再只是單一的文章, 而有可能隨著回應的程度, 不斷成長, 壽命不是以小時或一天為單位, 可能延續數天或數週. 更甚者, 因為版權的開放, 經典文章可能經過不斷的轉載介紹而有更長的壽命或更新的版本.

邊打字就邊想到了這麼多的原因, 也難怪草根媒體會那麼受到眾人的期待. 在internet, 甚至blog時代, 論深度廣度, 傳統媒體真的受到了非常大的挑戰. 我們仍需要傳媒, 但是花在上面的時間, 很可能會少到影響到傳媒的生存, 如果他們不加入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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