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2004

制度化

因為近來工作量變大, 昨天才和主管談妥工作項目及priorities, 設定了一個"雖然很趕, 但是可以完成"的目標. 今早才想到, 因為 product launch meeting及 S&M meeting, 今天下午已經完全泡湯; 明天則是參加 Nokia pro forum, 整天都在外面. 也就是說, 必須多加兩三天的班把這段時間補上. =.=

近來部門推行的 monthly schdule制度, 是來自於產品研發部門, 其中每個人必須將自己每週的工作項目 list down到每半天為單位. 這種制度本來在內部研發部門應該是沒問題的, 但是到了隨時需要因應外部環境改變的行銷部門, 問題就顯得很大. 公司想把每件事情制度化, 可以讓散漫的員工步上軌道, 卻也犧牲了其他員工發揮創意與彈性的機會...制度化的另一面, 也讓許多事情減少了緩衝與彈性.

50人的公司, 需要制度化到什麼程度才算恰當? 雖然我一向倡導紀律與制度, 卻也覺得現在似乎制度過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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