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2005

刪了篇留言

之前一直希望, blog就是保持原汁原味的想法, 即使刪除/修改, 也是用mark掉的方式處理. 但是這個月, 還是破功了.

第一次刪除文章, 雖然已經補了回來, 但是已經破戒了.
第一次刪除留言, 選擇的是永久刪除, 永遠回不來了.

有人留言, 不管是不是認識的朋友, 我都很開心, 表示有人在看, 有人在意. 我也知道, 不是每個人都有blogger的帳號, 所以我設定允許匿名留言, 期望所有願意留言的人, 都能方便地留言. 但是匿名, 卻也會造成其他的困擾.

我刪掉的留言, 不是針對我的文章, 而是針對回應某篇文章的朋友. 我不知道這是朋友開的玩笑, 或是不認識的人無心的一句話. 但是我想, 看在原始留言者眼裡, 這種口氣是不太舒服的. 這是我的blog, 只要大家喜歡, 歡迎大家來交流, 甚至踢館. 但是對於來我blog的客人, 我還是要盡到主人的責任.

網路上的匿名, 是種方便性.
但是匿名後, 不表示因為別人不認識你, 就可以隨便亂來.
而是因為別人不認識你, 才更該謹言慎行, 減少不必要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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